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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整治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 外借警车警牌全收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6:4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李丽)7月13日上午,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两车专项治理”)第一阶段的成果。据介绍,截至6月30日,全区公安机关外借的170辆警车、138副警牌已全部收回。

  据介绍,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广西警方的“两车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连续3个月在公安部考核中排名全国前列。

  一组详实的数据记录了广西“两车专项治理”工作的丰硕成果:

  截至6月30日,全区公安机关外借的170辆警车和138副警牌均已全部收回。

  在警车管理方面,全区公安机关共查纠手续不完善的车辆431辆;查纠擅自或不按规定涂装统一外观制式、安装标准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车辆95辆;查纠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车辆201辆。

  此外,警方还查纠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157人,查纠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96人,查纠警车私用和违规停放94起。

  在涉案车辆管理方面,警方共纠正违法违规扣留、扣押事件29起,查纠未妥善保管、擅自动用的现象91起。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陈耀远说,此次治理工作对警务人员违规使用警车的处罚十分不留情面,“前不久,梧州一民警驾驶报废警车去广东,被查处后,不仅当事民警受重罚,其领导也受到了行政记大过处分。”

  陈耀远表示,已经收回的警车、警牌如发现再有外借的情况,一律严惩不贷。对于去向不明的警车、涉案车辆以及公安机关使用的桂O牌车辆、民用牌车辆、警用摩托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力争在7月完成对此类车辆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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