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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低保标准将提至1800元 2015年实现全省应保尽保,计划明年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纳入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7:0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吴渤 实习生陈新澜 昨日,广东省民政厅向全国人大代表汇报了“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情况。其中提到“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在全省范围内确立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15年将全省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省民政厅将推动全省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2011年将全省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2015年将全省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8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省民政部门还将逐步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标准,建立省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孤儿、五保供养补助机制,实施“救孤行动”,使孤儿集中供养标准达到1000元/月·人,分散供养标准达到600元/月·人,城市“三无人员”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逐步达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的要求,使农村五保对象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同时逐步扩大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贫困人口的范围,资助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落实优抚救济各项医疗优惠政策,逐步建立优抚救济基本医疗制度。

  在回答全国人大代表关于目前全省“应保未保”人口比例的问题时,省民政厅有关领导表示由于社会保障问题牵扯面广,这个数据目前无法统计。但其表示在“十二五”期间,可以确立全省范围内分地区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未达到该标准的各类人群提供补助待遇,可以构建一个全覆盖的体系,真正实现省内人人享受基本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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