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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六成大学生勤工助学遇障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7:22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刘建

  300余名来自江西省九江市的大学生利用暑期到上海打工,不想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兑现安排工作的承诺,学生们滞留在松江火车站;

  200多名河南的大学生经中介公司来上海勤工助学却陷入招聘骗局……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样的纠纷近期在上海频频发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选择利用暑假外出打工,但是,由于招工劳务中介良莠不齐,相关监管不到位,大学生暑期打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大学生暑期打工陷困境

  6月29日23时左右,位于上海市国权北路三门路路口的一家劳务公司附近聚集着许多年轻人。

  “一整天了,我们没吃没喝,也没地方去,现在只能坐在马路边。”来自河南的大学生小何对记者说,劳务中介公司承诺会安排他们进入松江一家电子厂打工,于是,他们一行共105名大学生于6月28日乘大巴从郑州来上海,可到达上海后才发现陷入招工骗局。

  学生们回忆,6月初,开封某大学的校园内贴出一张关于“勤工助学”的告示。告示上说,要招聘一批学生到上海短期工作,进行电脑组装,月薪1200元,加班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小时计算。因为有不少同学在假期去过北京、天津、广东东莞等地“勤工助学”,同学们随即联系了招工人员,对方自称是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示上的内容可以“200%保证”。而且本校同学中还有几个人专门为招工人员做宣传推广。于是不少学生放心地报名,并按照要求体检、缴费。而当学生来到上海后,却被告知工厂招工已经满员,学生们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据上海市教委去年发布的《高校勤工助学对大学生素质影响》报告显示,一年中,上海大学生参与勤工助学达10万余人次,逾6成学生认为能促进学习就业,但61.9%的学生在勤工助学工作中遇到障碍,有15%的学生在参与勤工助学过程中,曾经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一名企业管理人员说,在“用工荒”的大环境下,能招到大学生从事流水线作业,既满足了用工需要,又不需要签订合同。此外,由于大一大二学生大多涉世未深,碰到问题也不敢声张,用工单位也就乐于接纳这样听话的员工。

  中介层层转包潜藏纠纷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每年暑假,由大学生充当的代理人在学校招人,劳务公司负责接洽用工单位,进入企业后,代理和劳务公司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这就构成了“暑期工”的运作链条。

  一名经常处理劳务纠纷案子的律师表示,一些自身规模小、地方分支机构不健全的劳务派遣公司,通过跟所谓“合作伙伴”、“外包联盟”等互为代理,从而层层转包劳动者的现象被称为“劳务转包”,这种转包存在大量潜在纠纷。

  “中介方不负责任的层层转包,发生问题后中介都不承担责任,学生更没有能力单独为自己维权。”上海律师俞智渊说,对于这种层层转包的劳务中介公司,应当在法律上确认他们互相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学生在本地和外地都便于维权。

  记者还发现,不少利用暑假勤工助学的学生,都是通过网上招聘、中介信息等途径获得工作机会的。大学生小吴告诉记者:“网上消息多,便于选择,学校也有些广告海报。但想找能积累经验的大公司、有价值的工作,学校能提供的信息有限。”

  俞智渊认为,对于暑期学生勤工助学,学猩以设立一个组织统一与中介方谈,安排具体事宜,以后的维权形式最好是学校和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形成联系。

  勤工助学族无法律保护

  一提起自己暑假打工的经历,在上海市某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小杨就愤愤不已。

  去年暑假,小杨为一家培训机构发放传单,报酬是每月600元的底薪∩半个月后,用工机构说原来的工资制度不合理,要改成根据工作量计算,每发一份传单2分钱。这样一算,发了近万份传单的小杨只能拿到100多元钱。“这不是明目张胆克扣工资吗”小杨说,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几乎都没有跟用工单位签任何形式的协议,想维权很难。

  那么,勤工助学族的利益究竟该由谁来保障呢对此,专门从事劳动法律研究的律师张斌认为,对雇佣制的劳动关系来说,劳动法的保护是最强有力的,而勤工助学族不在其调控范围内,因为勤工助学者并不是依靠劳动为生,本质上还不属于劳动者,“因此劳动部门无法以此惩戒侵权者”。

  “可以这么说,在整个法律体系上,目前没有专门对勤工助学者和用工单位的关系作出规范。”上海蓝白劳动网执行主任陆胤说。

  不过,在张斌看来,虽然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勤工助学族的利益也完全能够由有关部门加以保护,“国务院可以出台相关的‘勤工助学条例’,指定管理部门,对勤工助学活动进行约束和监管”。

  “在相关行政法规、条例完善后,可以由教育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管理。”陆胤建议,由教育部门直接管理学校、学生的行为;而劳动管理部门则具有行政强制权力,可以对违反规定的用工单位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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