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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猖獗抓赃取证很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7:25  深圳晚报

  

网络赌博猖獗抓赃取证很难
赌博集团通过不停地跳换网址等措施来规避追踪,很难收集其犯罪证据。

  许剑卓介绍,经过多年发展,网络赌博已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从程序开发、建立网站、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各个环节分工明确,使得犯罪活动更为复杂。当前,打击工作的一大难点就是抓赃取证。

  首先,赌博集团一般通过不停地跳换网址等措施来规避被发现,同时由于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大量数据是存储于境外的,通过国际合作渠道效率相对低下,而且许多电子证据容易毁灭,收集证据难,固定证据更难。

  其次,很多嫌疑人大量通过虚假身份开设银行账户,以及通过地下钱庄流转资金;赌博公司通过商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清算资金,并利用一些虚假贸易来掩盖赌金的流转,游离于传统的银行监管之外,使得公安机关对有关资金的取证难度加大。

  此外,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电子证据做出明确相关规定,这给打击网络赌博时取证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同时,法律适用上也存在量刑标准不明确等一些问题。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将“开设赌场罪”提升到3至10年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或者开设赌博网站以“开设赌场罪”论处,但未明确规定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判3年,什么样的程度判10年。

  “还有利益链条问题,像搜索引擎公司为赌博网站提供推广服务并从中获利,这些企业本身应该如何定罪呢?”许剑卓说,利益链条主要是构成共犯,但对于共犯的量刑标准目前也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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