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兴乐)昨日下午2时,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8107”特大海上成品油走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两个团伙主犯方国容和罗春锦皆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7名被告人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包庇罪,分别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15年不等。
从2007年至案发,方国容、郭实在等人走私棕榈油、重油、红油进境,并销往广东珠三角和湛江等地,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4141.36万元。从2004年至案发,罗春锦、谭诚等人共同出资组成走私团伙,累计走私红油30095.73吨,走私棕榈油271.5吨,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3161.11万元。全案合计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730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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