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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条”力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8:3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政府了解到,新近出台的《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机构切实加强对企业职工的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据了解,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是我省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纲领性文件之一。《指导意见》分为10个部分29条,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构建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总体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指导意见》就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用工管理、协调处置劳动关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完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从不同的角度对政府、企业、工会和职工四方提出了要求。

  文件要求,要切实维护职工经济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同时,还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各地要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要把增进职工福利与促进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加快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正常增长机制。

  要推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机制。按规定推行厂务公开、平等协商、职工代表巡视、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召开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职工议事会,保障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享有知情、表达、参与、协商和监督的权利。

  文件强调,要积极推进配套社会公共服务。如积极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增加公办学校资源,逐步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农民工提供保障性住房等。

  意见解读

  政府当好服务提供者和制度制定者

  农民工也可住保障房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协调指导、执法监督、纠纷调处、公共服务职能。《指导意见》中涉及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内容共15条,着重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四方面职能,当好四个角色。

  一要履行协调指导职能,当好制度制定者。《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制定工资收入分配、工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法规政策,夯实制度基础;同时,也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加强人文关怀的良好氛围。

  二要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当好权益维护者。《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指导意见》还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安监、公安、司法、工会、妇联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要履行纠纷调处职能,当好矛盾纠纷协调者。《指导意见》重点提出要建立健全职工诉求表达、企业内部调解、劳资纠纷排查预防、劳动监察仲裁、突发性事件介入处置“五大机制”,预防和调处劳动纠纷。

  四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当好服务提供者。《指导意见》明确,要推进配套社会公共服务,特别是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并要求各地加大投入,促进职工平等享有子女教育、住房、医疗、计划生育、治安等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社会服务进厂区。

  一线员工应定期轮岗

  企业加快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企业要增强人文关怀意识,着力做到六个优化。

  一要优化管理方式。要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鼓励职工为企业建言献策,以各种形式推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要定期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加快建立职工工资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增进职工福利与促进企业发展的双赢。

  二要优化生产环境。结合生产特点和保护职工健康需要,配置和完善通风、降温、防尘、防毒、降噪等设施,改善生产环境,保障职工健康,提高生产效率,预防工伤事件和职业病。

  三要优化生产流程。加强生产技术改造,合理设置生产流程,科学定岗定额,减轻职工工作强度。特别是对于从事简单机械劳动的一线员工,要定期实行岗位轮换。

  四要优化职工生活条件。要改善职工食宿条件,配备生活和文体设施,提高职工的生活舒适度。

  五要优化职工教育培训。

  六要优化职工激励机制。

  完善工会主席民主选举

  工会要当好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和“代表者”

  工会要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当好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和“代表者”。在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平等协商,是缓解劳资矛盾、实现企业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方式。《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对工会组织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依法建立,扩大覆盖。建立企业工会,是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的重要方法,也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平台。《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最大程度地吸纳职工参加工会。

  二是完善制度,发挥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是工会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近期我省发生的劳动关系不和谐事件,凸现了工会工作制度上存在的不足。《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民主选举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选用和管理服务制度。

  三是履行职责,积极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法》明确的工会基本职责。《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工会组织要敢于代表、善于代表职工的利益,切实发挥表达职工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要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督促企业纠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要及时参与企业突发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职工要增强抗压能力

  农民工可参加转型培训,享受城市公共服务

  职工是人文关怀的直接受益者,但并不意味着职工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指导意见》的实施,使《指导意见》得到更好的落实。

  《指导意见》强调职工要注重做到四个提高:要提高道德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创造经济效益,为人文关怀提供物质基础;要提高基本素质,合理规划职业生涯,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要提高法律素质,理解法律的规定,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表达诉求;要提高心理素质,增强自我调节和抗压能力。

  农民工还要积极参加“从农民向工人、从农村向城市”转型的教育培训,享受公共服务,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生活方式。

  专题撰文:南方日报记者刘茜实习生尚玲通讯员粤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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