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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世博标志罚万元

  本报湘潭讯(记者 刘炬 通讯员 李伟峰 罗小群)7月12日,湘潭市岳塘工商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侵犯世博会标志专用权的案件,一家未经授权使用世博会标志的地板经营部因为自己的“搭车”行为受到了处罚。

  4月23日,湘潭市岳塘工商分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周某的地板经营部为举办“五一”促销活动,在店内张贴了两张海报,悬挂了30张吊旗,并对消费者散发了大量的宣传单页。这些海报、吊旗及宣传单页的醒目位置上均标注了上海世博会会徽和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的图形。周某表示,这场促销活动是总公司统一安排的,他店内的这些宣传单页是经过湖南片区负责人同意后由他私人印制的,至于使用上海世博会会徽和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的图形是否经过了上海世博会授权,他不清楚。

  当日,湘潭市岳塘工商分局向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世博会标志管理办公室发出协助调查函,4月27日,上海方面复函明确表示该地板有限公司未被许可使用上海世博会标志。

  依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周某的促销行为属于未经许可的、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岳塘工商分局已责令周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于7月12日,对周某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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