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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成首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市 今签责任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13:30  红网

  

长沙成首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市今签责任状

  (长沙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环保部签署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协议》)

  红网长沙7月14日讯(记者 李慧芳 实习生 陈娟 黄婷婷)7月14日上午,随着长沙市副市长李军代表长沙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环保部签署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协议》,长沙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正式展开。根据协议,长沙市将要在明年5月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管理情况2大类17项指标。

  长沙是国家环保部首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城市之一。此次国家环保部在全国共选取了三省九市(河北省、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武汉市、哈尔滨市、沈阳市、南京市、长沙市、贵阳市)开展为期一年半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以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试点工作从2010年上半年启动,2011年5月环保部将对试点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镇集中式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17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为完成任务,长沙将按照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相关要求,以“流域治理”为主线,突出“连片整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区、县(市)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与相关区、县(市)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置建设与运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项目补助标准与申请办法;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调度机制。

  签约仪式上,李军副市长表示,长沙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将抓住机遇,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不断推进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将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控制、秸秆综合利用、农村环保资金投入等十多个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并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着力构建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增加资金投入,根据农村环保综合整治项目调整需要,适当追加专项资金,充分利用“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机制,加大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生态村镇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支持。

稿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陈娟 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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