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医院收治流浪乞讨人员谁出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13: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调研“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时,全国人大代表黄启彬提出了一个问题:社会流浪人员生病被医院收治后,产生的医疗费用该由谁负责?治好后送到哪里安置?对此广东省民政厅回应,无论如何先收治,治好后再慢慢询问他们个人信息。人大代表对民政厅模糊的回答不满意,纷纷质疑,希望得到正面回答。现场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

  黄启彬是广东紫金县人民医院院长,他反映,常常会有社会流浪人员在街头患病,110接转120,将他们送到了医院。这些人没有钱,也没有亲人,甚至没有身份、姓名,还有的有精神病。救死扶伤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先垫付医疗费为他们治病,但是治好后许多问题却没有办法解决。

  黄启彬说,他们医院去年就有这样的经历,治好了不仅垫付的医疗费不知从哪出,人员的安置也是个难题。“总不能再送回街头!医院愿意出钱,敬老院也不愿意接收;交给政府吧,也没有部门愿意接收。”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叶秀仁向代表们耐心地解释了社会流浪人员的处理办法,街头流浪要救助,强制收容制度取消后只能劝说其去救助站,生病了要安排治疗。“无论如何,要先治病,等恢复健康后再慢慢询问他们身份,将他们送回去。”

  几位人大代表对民政厅的解释不满意,叶秀仁话音未落,几个代表同时起身发言,高声表达自己的不满:“问题是医疗费用谁出?谁来救助?”清远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全国人大代表周海波也提高了嗓门:“大家都有责任管,等于无人管,我想问的是,医院治疗好后归谁负责,送到哪里去!”

  本次调研的召集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安说,这是个普遍问题,许多医院垫付治疗费用,已不堪重负。“其实政府不能推卸责任,至于具体是哪个部门的事,至少不应该是社会机构(医院)的事,政府应该承担起来!”·夏杨·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