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株洲一惯盗“吃窝边草” 赃物竟摆家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17:5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株洲7月14日电(刘柱 刘亮)俗话说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但惯盗唐某却不信这一套,偷光了邻村人家两杂屋的东西,还公然将赃物摆在自己家中,经失主在其家中当场指认出被盗财物,唐某终于案发落网。7月14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唐某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唐某系湖南株洲市石峰区龙头铺镇村民,曾因盗窃三次被判入狱,一次被劳教。

  今年5月一个晚上,唐某窜至本镇龙潭村想偷点东西,发现言某家没有养狗就到严某家附近“查看”,发现杂屋门是锁的,唐某根据农村村民的习惯,杂屋钥匙一般不随身携带,就在附近屋外墙上的筛子里找到了钥匙。唐某开门后,用杂屋里的木质独轮车将两台水泵、一个收割机电瓶和一桶柴油运回了自己家。唐某将水泵、电瓶及柴油低价销赃,独轮车就摆放在自己家中。

  6月中旬,唐某想起言某家的杂屋里还养了鸡和鸭子,可以全偷回来。唐某深夜潜入言某家另一间杂屋,用编织袋将言家的14只鸡和10只鸭子全部偷运回自己家。经物价部门鉴定,唐某两次所盗财物总价值2747元。

  7月3日,受害人言某听周边村民说本镇村民唐某家有一台独轮木推车很像自己家被盗的那辆,言某到唐某家中查看,果真是自家被盗的那辆。经与唐某当场对质,唐某承认言家丢失的东西均系他所偷,并交代了赃物的去向。

  经受害人报警,7月14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唐某依法批准逮捕。(完)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