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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贼遗落证件暴露身份 自尝苦果

  今年28岁的何晓清是浙江省兰溪市人,2004年与2007年均因盗窃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出来后他“重操旧业”。

  6月18日中午,何晓清一个人来到兰溪市游埠镇的一个蔬菜基地,见平房门口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想把它偷走。当他走到第一个房间的时候,见门虚掩着,里面睡着个女人,就悄悄推门进入,将放在桌子上的一条牛仔裤和一串钥匙偷了出来,骑上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

  然而,车子的轻微响声还是把警觉的方女士惊醒了,她想起电动自行车坐垫下藏有3950元钱,赶紧电话联系丈夫王某,并就近喊来朋友徐某,一起骑着摩托车追了上去。“你的电瓶车哪来的?”何晓清故作镇静地说是买来的,徐某厉声呵斥:“不对,是你偷来的!”

  这时候,何晓清一听,慌忙将电动自行车丢在了绿化带,脱掉拖鞋,光着脚拼命往农田里逃。但他挂在车头反光镜上的装有身份证的黑色背包暴露了他的身份,警方据此找到了他。经鉴定,所盗电动自行车价格为2289元,加上坐垫下的3950元,共计盗窃6239元。7月12日,何晓清被兰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范宝华 胡济邦)

  点评:三次都翻船了,还是老实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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