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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现身赔付

  10年前的一起车祸让陈素云老人落下残疾,但因肇事司机下落不明,被法院判赔的4万多元赔偿久拖未决。日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启动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促使肇事司机现身,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长达10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5月11日,利州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会同法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一道将4.5万余元赔偿金交到了陈素云手中,消除了老人10年来的心病。

  1999年7月22日,陈素云等4人乘坐张清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车主母代昭)行驶至利州区宝轮镇煤矿生活区上坡处时,三轮车发生颠覆,4人不同程度受伤。利州区法院判决张清华、母代昭支付陈素云等4人人身损害赔偿金45066.67元。此后,由于张清华外出去向不明,而母代昭与前妻离婚后将农村自建住宅给了对方,该案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陈素云等4人长达10年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问题一直未解决。

  利州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上山下乡,到群众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陈素云受到启发,就人身损害赔偿金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进行了咨询和求助。该院得知后,立即到区法院查阅资料,了解案件判决、执行的具体情况后,发出了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区法院接受了检察建议,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张清华到案后,承诺立即支付全部赔偿金,但由于陈素云等4人提出了索要10年来应支付赔偿金利息的要求,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分歧,调解陷入了僵局。

  今年3月,利州区检察院再次就此纠纷进行了调解。该院民行科检察官主动和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在与双方释法说理的同时,让双方亲戚参与调解。最终,陈素云等4人同意暂时搁置索要赔偿金利息的要求,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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