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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逸闻之恼人的法律

  作者:林维

  转载博客:http://forestway.fyfz.cn/

  有很多人,决定学法律之后,心情却变得十分不爽。例如德国小说家舍费尔感叹“罗马法啊,你就像是/置于我心头的梦魇/沉在我心中的磨盘/钉上了板子的头脑”。

  不过有的时候,虽然你不喜欢法律,但是爱情可以使你喜欢法律。我照录费尔巴哈的原话(来自于他在教育那个伟大的哲学家儿子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的一封信):从少年时代起,我就从心底里不喜欢法律,而且直至今日我也不把它视为科学。我的爱好最终还是历史,特别是哲学,我最初的大学时光完全只奉献给了这两个情人……但是你看,我和你的母亲相识了,她使我去考虑一种专业,它可比哲学快一些带来职位和收入。这使我草率但又坚决地决定由喜爱的哲学转向令人讨厌的法学,它并未使我多久不开心,因为我很快知道,我一定要赢得她的芳心。于是我的孜孜不倦,我的由于纯粹义务而生的激奋勇气,使我在两年后就已升到了讲座席位。这封信能够回答陈兴良教授在《刑法的启蒙》中所提出的不得而知的疑问,即费尔巴哈为什么从所热爱的哲学研究转向刑法学研究。显然,费尔巴哈为了现实的爱情而抛弃了理想中的两个“情人”,不过后来他不仅成为哲学家费尔巴哈之父,而且也成为近代刑法学之父。当我们学习刑法的时候,不能不向这位我们都不知道姓名的女士表示尊敬,因为她的魅力,我们开始了近代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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