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底,福建省武夷山市五夫镇的王勇在某公司缴纳完话费后,某公司赠送其两张面值100元的超市购物券。面对货真价实的购物券,王勇产生了伪造购物券进行诈骗的想法,随即联系人制作好了超市的印章,并照葫芦画瓢,花了三四个晚上在电脑上完成了超市购物券的图画制作。
“初战告捷”,王勇拿着这些制作好的购物券电子图画到武夷山市某印刷厂洽谈印刷,经过多次修改,印刷出了大量半成品,然后拿回自己的住处。王勇对这些伪造的购物券进行模仿签字,填写有效日期并盖章,足以乱真的大量购物券就这样出笼了。之后,王勇谎称其手上有从某公司内部低价购买到的超市购物券,先后将700余张“购物券”以每张7折的价格卖给赵某、周某、黄某、陈某4人销售。
2009年11月21日,超市通过盘点,发现有795张百元面值的仿制购物券用于冲抵营业收入,便向武夷山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当日将王勇抓获,并追回价值42175元的赃物。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6月29日,武夷山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勇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运生 蔡宇翔)
点评:智商很高,但法商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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