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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开庭

  据新华社济南7月14日电(记者杨维汉)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1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枣庄市检察院指控:1998年春节至2009年3月间,王华元利用担任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王华元还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9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王华元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王华元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数十名群众和有关媒体记者以及王华元的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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