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7月14日电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的通知,严格把握商品房用地市场准入关口,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
山东省要求,严格对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参加土地竞买者必须具备充分的开发建设能力和良好信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
对于房价过高、 上涨过快的城市,山东省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选择部分地块,按照政府确定的限价房项目采用竞地价办法招拍挂出让土地,发挥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的调节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