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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治病 恶意刷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母亲用自己的身份证及盗用前夫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肖成 通讯员周祖龙、李志金) 6岁女儿患怪病无钱医治,母亲杜玉琴(化名)用自己的身份证及盗用前夫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信用卡,先后恶意透支两张信用卡近2万元,经银行的多次催收后仍长期拒不归还。7月13日,这名母亲被中山市第一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盗用前夫身份证办信用卡

  杜玉琴与齐楚雄(化名)于2002年6月结婚,第二年生了女儿齐小怡(化名)。小怡出生后体弱多病,长年靠吃药控制病情,为治病已经用去家里很多钱。医生表示,小怡还因患有怪病,到七岁要动手术,否则将来连正常人的生活都过不了,医药费高昂,杜玉琴夫妻两人为此伤透脑筋,也长年吵架。

  2004年,因女儿治病问题,杜玉琴和齐楚雄离婚。小怡归由齐楚雄抚养。然而,因为齐楚雄长期不在家,“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拿了齐楚雄的身份证,还有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开了两张信用卡套现。”杜玉琴含泪说。

  根据法庭上出示的证据,2008年11月1日,杜玉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同年12月15日,杜玉琴在该卡透支款项不归还的情况下,又擅自使用其前夫齐楚雄的居民身份证向同一银行申请办理了另一张信用。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2月9日,杜玉琴先后恶意透支这2张信用卡进行消费和套现,透支本金累计达人民币16266.9元,且在收到银行的多次催收通知后仍长期拖延拒不归还。至案发时止,杜玉琴拖欠还款时间已超过三个月。2010年1月25日,杜玉琴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不退赃不得缓刑

  2010年7月13日,该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杜玉琴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杜玉琴表示认罪服判,不再要求上诉。

  裴涛法官对记者表示,本案属于被告人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又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不过,杜玉琴诈骗所得大部分均用于女儿治病,鉴于被告人系出于为女儿治病心切,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但我国法律规定,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因为杜玉琴没有退还赃款且罚金也未缴纳,不符合适用缓刑条件,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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