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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发防洪防台风卫生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6:17  南海网

  本报海口7月13日讯(记者陈新实习生石亮旭)今天,省卫生厅印发的《海南省防洪防台风卫生应急预案》规定,洪水、台风灾害达到较大(Ⅲ级)、重大(Ⅱ级)时,遭遇洪水或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分管领导应在岗带班,保持通讯畅通;而洪水、台风灾害达到特别重大(Ⅰ级)时,有关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要停止一切外出活动,主要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畅通;省级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应急机动队进入24小时待命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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