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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为被告脱罪 台4司法官被收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6:25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台北地方法院14日14时许就多名台湾司法官收贿为被告脱罪弊案作出裁定,3名法官、1名检察官及2名怀疑为中间人的女性收押禁见。

  被收押的涉案人员包括台“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以及前民意代表何智辉的秘书谢燕贞、蔡光治的友人黄赖瑞珍。

  何智辉被控在苗栗县长、民意代表任内,在新竹铜锣开发等案中贪污,一审被重判19年。但台“高院”今年5月更一审,逆转改判无罪。台特侦组接获检举发现,疑有法官、检察官收贿,替何智辉脱罪。经过长时间调查取证,特侦组13日上午同步搜索涉嫌收贿司法官的办公室等34处地点,拘提、传唤被告及证人20名,并于13日晚间以“贪污”、“贪污共犯”等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上述6人羁押禁见。

  台检调单位13日晨还前往何智辉住处拘提何智辉,但未果,怀疑已逃脱,正在缉拿中。此外,检调单位还搜索了台“高院”法官林俊明的办公室,但并未约谈。台媒体称,这是台湾司法史上查办司法官贪渎案规模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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