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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将率先将非户籍人口纳入住房保障目标 筹建公租房惠及夹心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6:4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记者 秦鸿雁 实习生 韩欢 姜圣 慧邓春 广东将在珠三角地区率先提出将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目标。广东住房保障均等化“十二五”规划还将加快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以切实解决“夹心”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据悉,《广东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目前已起草完毕,正在征求意见中。

  未来,广东会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城市,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一些城市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试点。广东将通过多种方式新建或筹建一批公共廉租住房以低于市场的租金,向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夹心层”群体(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异地调动干部、外来务工人员等)租住,解决其过渡性居住问题。5月中下旬,有关部门已先后去国内其他城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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