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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江苏”6年先进县超三分之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7:04  法制日报

  本报南京7月14日电记者丁国锋今天下午,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南京举行了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昆山、江阴、如皋及南京建邺区等38个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受到了表彰。自此,经过“法治江苏”建设6年来的努力,江苏省已有超过1/3的县域获得了这个蕴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具有标杆性的荣誉。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在表彰会上介绍,至5月底,全省已有12个省辖市召开了法治城市创建动员大会,38个县(市、区)被表彰为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5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929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示范村(社区)”,96家企业被授予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单位,55位企业家被授予全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称号。

  据介绍,法治建设工作之所以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源于江苏省委认真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法治江苏”列为构建和谐江苏的五大建设之首的重要决策;源于各地区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规范化建设入手,从解决突出问题求突破,不断拓展创建载体,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的各项实践;源于坚持党委统揽、协调各方,形成整体联动的推进合力。

  林祥国强调,建设“法治江苏”必须坚持四个强化: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切实承担“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责任,把法治建设作为党政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调研规划、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的指导作用,省各法治建设协调指导机构要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对下指导,省垂直管理部门要组织所属行业、单位将考核结果纳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的行业评价体系中,形成齐创共建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强化基层的能动实践作用,鼓励、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创造更多的新经验,同时要通过相互学习借鉴,并通过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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