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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老赖”九类高消费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14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个司法解释自10月1日起施行。

  针对那些有清偿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规定要求,这些“老赖”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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