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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用这样的工具盗窃电动车。余志雄 摄
本报讯(记者 陈勇 实习生 彭菁菁 俞英 通讯员 吴征宇)2008年12月,年仅20岁的刘利因盗窃摩托车被长沙市公安局五里牌派出所抓获,劳教一年半。今年5月,刚释放出来的刘利又“重操旧业”。两个月后,刘某再次因盗窃罪被芙蓉区公安分局抓获。昨日,办案民警向本报透露了该案相关案情。
6月3日下午1时许,芙蓉区东城大厦门口,一辆红色立马牌电动车被盗;6月13日晚8时许,芙蓉区浏城桥喜鹊咖啡店门口,一辆黑色立马牌电动车被盗。芙蓉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 7月初,芙蓉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称芙蓉区火炬村北三片21栋一楼门面内有一伙人员比较可疑。民警在掌握该伙人员的作案证据后,于7月13日下午对犯罪嫌疑人李应斌、向朝红、皮建志、段少华、刘利实施了抓捕。现场查获2台作案用的女式摩托车,液压剪2把,一字起5把。
经查,2010年3月至今,犯罪嫌疑人皮建志等人先后纠集在一起,在长沙、株洲、湘潭等地盗窃电动车和摩托车,作案30余起。
目前,5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查当中。办案民警提醒市民,一定要为电动车、三轮车配备高质量的防盗锁具,并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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