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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路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8:4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物价局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中华中路上所有的商家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同时出台了规范标价行为的标准。

  根据中华中路打造“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的相关规定,贵阳市物价局出台明码标价的实施意见,要求经营者在促销、让利、打折等经营活动中,严禁虚构原价,在商品上挂吊牌、标牌、标签注明全国统一零售价、全市最低价、统一出厂价等方式,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在销售前七日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原价销售依据的行为,依法认定为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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