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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老赖”旅游买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8:50  南方日报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惩治“老赖”,8类高消费被禁止

  8类被禁止的具体高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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