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都匀出台幼儿园收费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8:57  贵州都市报

  都匀出台幼儿园收费新标准

  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金黔在线讯 7月14日,记者从都匀市物价局获悉,从8月1日起,该市各类幼儿园和学前班将执行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目前,都匀市有公民办幼儿园27所(其中公办4所、民办23所)和部分学前班,各所幼儿园及学前班教育收费不同。为规范幼儿教育收费行为,近日,都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文,出台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见图表)。

  全日制不开餐幼儿园收费在各类别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40%;寄宿制幼儿保育教育费可上浮30%;幼儿园在寒暑假开班的,保育教育费可最高上浮50%;取暖费、伙食费收费标准为:取暖费可按每年不超过4个月(不足4个月按实际取暖时间)收取,用煤取暖的每学生每月10元,用电及燃气取暖的每学生每月15元。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取暖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费,其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但须报经市物价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其中还规定:流动人口子女与本市户籍幼儿享受同等待遇,对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适龄儿童,予以减免相关费用。各幼儿园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除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取暖费、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进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0854——12358)。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