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7月15日讯(通讯员 陈瑛 朱兼姝)7月14日,笔者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摩托车驾驶员吴某因违章载客被扣车,一气之下放火烧毁了自己的摩托车,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获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
摩的司机吴某,因违章在株洲市芦淞区贺嘉土路接客,被城管队抓获,并将他的摩托车扣留,送到城管队某停车场,要吴某接受处罚,吴某不服,一气之下,在停车场拔掉自己摩托车上的汽油管,用打火机点燃汽油,大火迅速蔓延,吴某不仅烧毁了自己的摩托车,而且烧毁他人摩托车一辆。经物价部门鉴定,损失额为9090元。
吴某被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事发后吴主动认罪,并在法院的调解下,吴某与当事人达成了民事和解,共赔偿2800元。最后人民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
判决宣布后,吴十分后悔地说:“我是个法盲,烧毁了自己的摩托车还烧毁了别人的,赔钱还判刑。”
稿源:红网 作者:陈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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