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盐城出台政策吸引游客 “有功”旅行社最高奖3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11: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盐城7月15日电(于从文 王慧)记者从盐城市旅游局获悉,该市正式出台《市外旅行社线路推广奖励办法》,鼓励市外旅行社宣传推介盐城旅游,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东方湿地 鹤鹿故乡”的生态旅游魅力。

  盐城拥有世界上生态保持最完好的海岸型湿地,世界上60%的野生丹顶鹤和33%的麋鹿种群分布其间。6月28日,盐城和天津、哈尔滨、丽江、大理、昆明、南昌、苏州等城市一起入围“2010中国城市榜——全球网民推荐的中国旅游城市”。湿地观鹿赏鹤、红色经典游、海盐文化、黄河古道等系列旅游产品越来越吸引国内外游客。

  为加快盐城旅游发展步伐,鼓励市外旅行社宣传推介盐城,盐城市旅游局酝酿出台了《市外旅行社线路推广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市外旅行社凡推出到盐城旅游线路,在网站、门市和本市旅游饭店等公共场所有盐城线路宣传单,且当年组织来盐城游客达500人次以上的,并在当地主要报纸刊登有关盐城旅游线路广告的,每次广告补助200元(全年不超过10000元);当年组织游客量达3000人次以上,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万元;当年组织游客量达5000人次以上,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万元。旅游团队人数要求在10人以上,在盐城市区住宿一晚以上,上海地区团队游览2个以上收取门票的旅游景区(麋鹿保护区、珍禽保护区、大纵湖旅游景区、东台永丰林等),其它地区游览1个以上收取门票旅游景区即可。另外,对组织来盐城的“一日游”也会进行适当奖励。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