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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签了“责任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15:32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昨日,长沙市副市长李军代表长沙市政府与国家环保部签署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协议》,标志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正式在长沙开展。根据协议,长沙市将在明年5月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管理情况2大类17项指标。

  签约仪式上,李军副市长表示,长沙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将抓住机遇,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不断推进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他强调,长沙将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控制、秸秆综合利用、农村环保资金投入等十多个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同时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着力构建农村环保长效机制。

  记者储文静 实习生喻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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