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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他人货款给自己做生意 闫某空手套白狼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15:54  山西新闻网

  当“中间人”收取了别人14万元货款,闫某不但没将钱付给洗煤厂,反而拿其中的10万元自己做起了生意。他这套“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很快被受害人识破,闫某也自食其果,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抓获。

  今年4月份,陈某和李某想做中煤生意,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清徐男子闫某帮忙联系洗煤厂。不出几天,闫某便告知他们已经联系到了一家清徐县的洗煤厂,但需要预付14万元购煤款。之后,闫某拿着两人给付的货款,带两人来到那家洗煤厂。但是闫某却找借口不让两人进办公室,自己一人进去谈生意。等待了一会后,闫某出来告诉两人已将煤款给了厂里,两人可以回去等待发货。但此后一段时间,陈李二人每次问洗煤厂什么时候发货,都被闫某推脱说没货。今年6月上旬,当二人再次联系闫某时,发现其电话已无法接通,二人立即向清徐警方报案。

  6月15日,太原市清徐县公安局清源派出所民警将潜逃至太原市区的闫某抓获。经警方查证,闫某一直想做煤生意,但苦于没有资金,正巧陈李二人找上门来,便决定“借”用他们的钱,之后将其中10万元给了洗煤厂。没过几天,洗煤厂发出了价值4万余元的中煤170余吨,闫某将煤倒卖给一家单位,但该单位觉得煤质不好表示每吨煤要扣70元。闫某没有交易,将煤堆放在别处不再理睬,并让洗煤厂退还了5万余元购煤款。本报记者王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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