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勇
酒店老总凌晨被刺成重伤,还在手术室里接受手术的时候,派出所将涉案的两名嫌疑人释放,办案民警把“证明材料”带到病房内,证明是“矮个子”周某刺伤了酒店老总,而酒店老总称,刺伤自己的另有他人,拒绝在“证明材料”上签字。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进行调查。
酒店老总凌晨被刺
昨天,记者在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见到了谢某,他是郑州市东云阁酒店的老总,6月26日凌晨,他在制止一帮男子和酒店保安的纷争时被刺伤,刀捅进肚子12厘米深,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
据谢某讲,当天凌晨1时许,他在酒店一楼大厅,看到一人持刀追打酒店的保安班长李腾,另外还有一名高个、穿白衬衫的男子。谢某大声让男子放下刀,并说他是酒店的老总,穿白衬衫的男子上前一步,“先问我是不是姓谢,我刚说完是,就感觉胸口凉了一下,意识到自己被捅了”。在这个过程中,酒店的副总于某胳膊也被砍伤。
据酒店值班主管张辉介绍,事发当日,3名男子驾驶一辆白色本田车到东云阁酒店,由于停车场车位已满,保安让该车停到酒店后院。车上一男子摇下窗户辱骂保安,其中一男子掏出一把匕首,追打保安班长李腾,“谢总出来制止时被高个子、穿白衬衫的男子刺伤了”。报警后,陇海马路派出所民警将3男子带走。
被拘的不是真凶?
40岁的谢某说,当天凌晨5时,他被送到医院后,协助派出所调查案件的酒店员工告诉他,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派出所放走了。上午约8时,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也被放了,只剩一个“矮个子”被拘留,“矮个子”叫周某。“派出所王指导员到医院,问我确定那3个人是刺伤我的人吗,我说,捅我的人是穿白衬衫的,个子有1.75米。”
据谢某讲,派出所的唐副所长过来找他,让他在一份“证明材料”上签字,他一看“证明材料”上写的是“此次血案全是周某一人所为”,就没签。谢某说,他确定捅他的人身高最少1.75米,而民警认定的捅人者身高不到1.7米。“谁捅的我,我这一辈子都会记住的。”
副所长曾做“工作”?
记者见到了周某的妻子魏某。魏某说,几天前她到拘留所看望周某,周某告诉她,派出所的唐副所长找他,让他把事都“揽下来”,称这样会照顾他的。唐副所长还拿了一张写有“周某拿刀捅谢某”的纸让他签字,周某坚决不签字。
案件正在调查中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陇海马路派出所,值班人员称派出所的罗所长到外地出差了,记者试图联系唐副所长也没有结果。
指导员王某证实,参与此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确实在事发后不久被释放,他解释说:“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只能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释放。案件正在调查中,其他不便透露。”
线索提供 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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