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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的“维稳”是瞒报污染的遮羞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17:37  国际在线

  紫金矿业证券部总经理赵举刚14日晚坦陈,未及时公布事故信息,是考虑到“维稳为重”,担心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7月15日 《中国青年报》)

  紫金矿业为何在事故发生9天后才披露相关信息?现在倒是给出了一个答案:是考虑到“维稳为重”,担心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据说,“选择什么时机公布信息,董事们经过了慎重而痛苦的考虑”,不及时披露,显然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及时披露,又涉及地方的稳定大局。最终,董事们权衡利弊,认为宁可承担违规的风险,还是要以维稳大局为重。

  看起来,我们是错怪了紫金矿业,你看人家多体贴,宁愿自己受罚,宁可承担违规风险,还要以维稳大局为重。这是多么“可敬”的表现,理应受到“表扬”才对。可这是怎样的“维稳”?这是在拿老百姓的生命不当回事的“维稳”;是在草菅人命的“维稳”,根本就不是我们想要的“维稳”。

  当污染发生时,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及时公布事故信息,让老百姓能够做到及时避免受污染,这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对生命负责的要求。什么样的“维稳为重”都比不上老百姓的生命健康重要。事实上,只有及时公布事故信息,才是真正的“维稳”,而隐瞒污染信息,却根本是在破坏“稳定”。

  诚然,及时公布污染信息,可能会引起恐慌,但只要相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就能够很快使民众的情绪稳定下来,退一步说,即便是真的会引起恐慌,也是很正常的。不过,不及时披露真的是以“维稳为重”吗?恐怕不是这样,估计打的是在维护自己利益的“算盘”,毕竟这是上市公司,迟一天公布事故信息,就能够使利益减少到最低。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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