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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3个月内修复受灾干线公路 补助标准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0:42  大江网

  大江网讯 记者张愉报道:江西将在3个月之内全面修复受灾干线公路。7月15日,大江网记者获悉,为尽快全面恢复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江西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出台资金补助方案,其中,国省干线公路重建项目补助标准为每公里50万元,二级以上公路改造升级的补助为每公里100万元。据悉,重建后的公路标准将超过灾前。

  如果是经按规定正式批复的水毁公路,补助标准为:国省干线公路重建项目,补助标准为每公里50万元,其中二级以上公路改造升级的补助为每公里100万元;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重建项目,补助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延米。对县城通往乡镇的最便捷县道或乡道,因本次水灾造成每公里累计冲毁路基或路面400米以上的,按1公里安排重建,每公里补助30万元;对原本通畅的村,其最便捷的通村道路因本次水灾造成每公里累计冲毁路基或路面400米以上的,按1公里安排重建,每公里补助11万元(包括国家和省级补助);对全毁的县通乡公路的中桥以上(含中桥)按照中桥3000元/延米、大桥4000元/延米的补助标准安排重建;改渡建桥项目依据实际水毁情况,按改渡建桥政策予以补助。

  按照修复的时间表,江西国省干线公路必须在9月底之前完成一般水毁点修复重建,10月之前完成重大水毁点修复整治;国省道全毁桥梁重建将在8月全面开工;全省农村公路9月30日之前基本完成一般性水毁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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