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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村民征地补偿金怎就做得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1:49  红网

  山东邹城市地处重要的采煤区,由于大规模的地下开采,致使地表沉降、耕地急剧减少,当地许多村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耕地。为此,兖州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给村民们支付了征地补偿款。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村民本应拿到手的钱却有一部分被无故截留。(7月15日《新华网》)

  事实已经很清楚。由兖州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补偿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在下发过程中逐级遭到权力部门的剥夺和吞噬。从市级财政划拨的每亩地31000元补偿金到了村民手中却只有17000元。就算除去国土部门的每亩地1万元的治理塌陷地专项资金,村民也应该收到每亩地21000元的补偿金。这不禁使人发问,还有的每亩地4000元补偿金飞到哪里去了?

  在舆论的穷追不舍下,当地镇政府开始承认在拨付补偿款时,镇里提留了15%的款项。但对于提留这15%的资金的依据却是瞻前顾后,顾左言他,只表示“这是延续以前的做法”。这一句“延续以前做法”的无心之语至少暴露出两个信息:一是公权力剥夺农民利益的行为在当地早已“蔚然成风”,形成“光荣传统”,二是这种“传统”的形成自始至终都未受到上级行政力量的监督和干预。这不得不说使人愤慨和担忧。

  更为有趣的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这提留的资金,镇里并没有进行专项管理,都是直接纳入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一起捆绑使用。没有人能够说清楚这笔钱究竟花在哪里。粗暴无耻式的掠夺,模糊不清式的使用,注定着这些提留款项使用的随意性、易挥霍性和无监督性倾向。

  比之镇政府掠夺土地补偿款的无耻快感,村民生活条件的破败艰难令人动容。在采煤区,群众损失的并不仅仅是失去土地。由于煤炭开采,许多老百姓的房子已经出现裂缝,天一下雨,就面临倒塌的危险。

  行文至此,不免扼腕兴叹。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镇政府的野蛮做法?除了公权力的虚妄膨胀,信息不对等前提下造成的监督困难也是其重要原因。上级行政力量监督不作为,下级民意监督跟不上,无疑给了公权力胡作非为的“豹胆”。

  问题是,象邹城这样私吞农民征地补偿金的事例全国还有多少?

稿源:红网 作者: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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