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从昨天起到11月,株洲市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进行清理核查。
清理核查对象为已经享受2010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待遇者,重点对象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特殊群体成建制纳入城乡低保的对象,购房、购车、从事个体工商业等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等。清理期间,不会停发、滞发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救助金、五保对象的五保供养金,对被清退的城乡低保对象,如果家庭确实还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临时救助方式予以解决,对被清退的“有女户”五保对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将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记者王兴夏 通讯员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