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老人坠河亡
家属索赔21万
早报记者 顾文剑 实习生 孙甬
寒冬时分,78岁老人骑车从桥上坠落至河中死亡。家属认为,桥梁没有护栏是这次意外的主要原因,因此将负责桥梁管理维护的村委会和镇政府告上法庭,索赔21万元。昨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发地为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某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通城河桥。2009年2月1日下午1点左右,78岁的赵某骑着自行车,由西向东路经通城河桥,但在行驶至桥面三分之二时,连车带人掉入河中。
按照诉状上的说法,赵某边喊救命边奋力向河边游去,后经村民的帮助,赵某被救上岸,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抢救,但由于当时天气寒冷,入水时间过长,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赵某的家属认为,在现场查勘后发现,通城河桥建于上世纪70年代,此后一直由被告翻造整修,但村委会一直没有安装防护栏。
原告认为,通城河桥是公共设施, 对于辖区内的桥梁负有管理义务,当桥出现安全隐患即桥梁护栏缺失时,村委会对该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进行维护,又没有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其行为存在管理瑕疵。
因此,3名死者家属将村委会和川沙新镇镇政府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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