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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不续约“分校”索收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2:1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媛)焦先生在合肥开办培训学校,与京城一公司签订协议,由后者负责供应课件资源。焦先生称,去年底,北京公司方面突然通知不再续约,为此起诉该公司,讨要42万预期收益等费用。此前,有媒体将此案称为“中国考研培训第一案”。昨日下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

  前期招生已投入花费

  据介绍,2007年、2008年,焦先生分两次与北京世纪文都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文都”)签订了考研培训《远程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由文都提供考研、四六级等教学课件资源,焦先生在合肥负责招生宣传、教学组织和管理等。

  据焦先生的妻子介绍,2009年夏季暑假招生旺季时,文都还在陆续给他们发招生文件等,所以尽管合同期限是2010年1月31日,但他们并未在意,认为双方还会续约。

  不料,到了2009年年底,文都却突然通知不再合作,停止供应课件。

  焦先生认为,其在前期拓展市场上花费了人力、物力,且已经招来了200多名学生并收取了学费,而文都方不守信用,致使其遭受经济、名誉损失,为此起诉文都,讨要预期收益等费用42万元。

  被告

  事因对方不同意涨钱

  庭审时,文都方表示,焦先生此前就与该校结识,因此在最初合作时,他们一直让对方以4万元的低价使用课件。“但2009年年底,我们想将课件使用费上调至8万元,焦先生不同意,所以双方最终未能续约。”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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