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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摩托被偷,里面有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2:20  海峡都市报

  N陈世国 吴志新 吴灿勇

  本报讯 摩托车被盗,却报警说车里放着20万巨款。警方迅速介入,两天后追回被盗的摩托车,才发现20万元巨款纯属子虚乌有,原来车主是为了引起警方重视才谎报了警情。前日,考虑车主协助破案有功且未造成社会影响,石狮警方只对车主进行口头警告。

  事情发生在12日下午2时许,石狮的庄女士及其丈夫驾驶摩托车到石狮市区群英北路逛街买衣服,摩托车就停在路边,等他们出来时,摩托车却不见了,庄女士随即报警,并称摩托车内还放着20万巨款。

  闹市区摩托车和巨款被盗,案件立即引起辖区凤里派出所的高度重视,该所迅速介入调取案发路段及附近道路的监控,发现一男一女尾随庄女士,女的跟着进了商店,男的则动手撬锁,短短一分多钟,便撬开了锁盗走摩托车。

  根据监控录像,警方发现盗车贼的体貌特征及逃跑路线,迅速派出干警全市搜捕。14日上午10时许,庄女士在石狮八七路大仑路口附近,突然发现了和监控中体貌特征极其相近的女子,该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将其抓获,并根据该女子的交代,将其同伙一并抓捕归案。

  被抓的一男一女是贵州的26岁男子陈某和安徽女子高某,经查,两人经常采取女的跟踪车主、放风,男的负责撬锁的方式作案,已连续作案超10起。

  让警察意外的是,陈某和高某坚称未在车内发现20万巨款。至此,庄女士才称,20万巨款其实已被丈夫拿了出来,起先她并不清楚,报警后干脆“将错就错”。

  该所表示,谎报警情,可按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情节较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庄女士的行为未造成社会影响,且协助破案有功,警方决定不对其进行追究,只是口头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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