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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丈夫”得房产 “妻子”后悔没领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2:46  汉网-武汉晚报

  专家:“名分”其实很重要

  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爽 实习生 梅雪 通讯员 朱元斌)3年前,大摆结婚宴席,亲戚朋友都知道两人已经结婚;3年后,“丈夫”竟以“未婚”身份得到了一套还建房,还有高额补偿,“妻子”却两手空空,什么都没得到。昨日,家住汉阳的刘芳梅(化名)来到江堤街司法所,咨询未婚财产分割问题。

  刘芳梅说,几年前,她跟现在的“丈夫”李云强(化名)情投意合,很快就谈婚论嫁。2007年,二人专门选在五一期间摆酒席并准备领取结婚证。当天,二人来到民政局后,才傻了眼:由于是节假日,民政局不上班。无奈之下,二人还是回到酒店将婚礼办完。

  之后,刘芳梅多次催促“丈夫”把结婚证领了,但李云强总是找借口推脱。

  今年年初,二人所居住地区城中村改造,李云强名下有一处房产要还建,刘芳梅这时才发现“丈夫”以“未婚”身份可以领到一套还建房,还可领取高额补偿,自己却什么都没有。

  对此,江堤街司法所法律专家说,由于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双方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女方要求分割财产并不受法律保护。男方不违法,所以司法所只能进行调解。专家还提醒市民,婚姻制度对于保护婚姻当事人特别是作为弱势一方的女性特别重要,提高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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