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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5家物业公司被记不良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3:1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萧镇平

  本报讯 昨日,漳州5家物业公司被漳州市房管局给予信用档案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他们有的是因为违规自降资质条件,有的是服务不到位屡遭投诉,有的则是物业服务合同不符合规定,都被要求立即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承接新物业服务项目。

  今年5月开始,漳州市房管局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检查,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服务质量标准从事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是否合格;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等。

  物业服务企业共分三级资质,每取得一级资质证书,就必须在注册资本、专业管理人员、办公室等资质条件达到一定的要求。经检查,漳州市昌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云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漳州玉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取得资质证书后却降低资质条件的违规现象。

  漳州市江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则是因服务不到家,被房管局批评。根据群众举报及漳州市房管局物业服务质量日常跟踪检查,确定该公司在服务江滨花园小区时,服务质量不到位,业主意见极大,且经房管局多次责令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不符合要求。

  龙海市泷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为多个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不符合有关规定,且经漳州市房管局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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