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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房地产项目一律拆除 国土部表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3:2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赵阳)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在坚决拆除“大棚房”的前提下,对于大棚房购买者,需要和开发商协商赔偿问题。

  昨天,国土资源部对今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形势进行通报。去年,北京市共查处违法大棚房项目38个,35个项目全部拆除完毕,拆除2695栋,总面积超过27.66万平方米(其余3个项目是司法保全及部分同意保留)。这些违法房地产项目是去年出现在京郊地区的大棚房。国土部副部长小苏曾明确表示,国土部将支持北京市政府对违法“大棚房”的拆除整治。他表示,“大棚房”其实就是变相的“小产权房”,应该坚决杜绝。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违法项目一经发现一律拆除,建议居民不要购买。对已被拆除大棚房的购买者,李建勤表示,赔偿问题并没有统一规定,大部分是购买者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因为这些违法项目大多是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和开发商之间的协议。目前,北京市政府采取的一种办法是,购房者和地方政府谈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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