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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重大事项领导集体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3:25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该意见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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