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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最高限额8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年度支付最高限额8万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让许多市民受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本月开始实施

  从今年7月1日开始,《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而《江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同时废止,各市、区制定的城乡医保有关政策文件则从2011年1月1日起废止。

  记者昨日从江门市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获悉,新办法实施后,参保人在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8万元,与原来的《试行办法》最高支付限额整整高出4万元。另外,在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上,新办法在基金支付标准上则有所下降,但财政支付比例上则有所调高。江门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士称,这一调整将有助于减轻参保人的负担,更好保障参保人的利益。

  文、图/记者陈杰

  年度支付最高限额增4万

  在对基金支付的最高额度上,《暂行办法》有明确的规定,规定参保人在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而根据《试行办法》,这一额度仅为4万元,其额度超出原额度的一倍。

  《暂行办法》指出,如果参保人住院时间跨年度的,则按参保人实际出院日期的年度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如果出院时未参保的,城乡医保基金只对其在参保年度内的住院费用按规定给予支付,参保年度住院费用则由病人自理。

  另外,《暂行办法》还明确指出,如果参保人住院治疗终结可以出院但仍不出院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后确定治疗终结日,从终结之日起,其在医院的费用也由病人自理,如有异议,需重新鉴定后才能支付医疗费用。而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或前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手续的,其医疗费用基金也不给予支付。

  为特种病建门诊补助制度

  根据《暂行办法》,对参保人可能出现的12种特种病种建立门诊补助制度。而在12种特种病种的门诊待遇支付上,《暂行办法》规定在本市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为40%;非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

  《暂行办法》指出,特定门诊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范围。

  明年元旦建普通门诊统筹

  《暂行办法》指出,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将在全市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江门市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相关负责人称,从明年元旦起,如果相关参保人不按照办法规定选定门诊定点机构,或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将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该负责人称,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是指参保人选择当地一家以建立医疗保险实施结算的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个人门诊就医的门诊定点机构,并报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登记在册,参保人在确定定点门诊单位后,1年内不得变更。

  《暂行办法》指出,参保人在门诊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其基金支付比例为30%,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为50元,超过部分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12类特种病种

  高血压病(II期以上)、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糖尿病、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活动期间、小儿脑性瘫痪(含0~3岁精神运动发育迟缓儿童)、类风湿关节炎。

  Q&A

  哪些人可以参保、参保费用多少、哪些参保人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到不同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标准又有什么变化等等,带着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江门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Q适合参加城乡医保实施对象有哪些?

  A: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企业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除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和离退休医保之外的本事户籍城乡居民,二是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Q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个人和财政各承担多少?

  A:城乡医保基金不设立个人账户,基金来源主要有4部分,一是参保人个人缴费,每年标准是40元;二是财政补助资金2011年各级财政对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和鹤山市参保人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补助,对台山、开平和恩平市每人每年按150元标准补助;三是社会医疗救助基金,其中包括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补助的资金;四是基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Q特定参保人指哪些人?

  A:主要有三类,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是重度残疾人;三是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中规定的三类人;四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简称计生优待户);五是非本地居民户籍但在本市全日制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儿童。

  前三类人员为困难居民,其医保个人免除缴费,而由各市区财政,以及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等按优惠政策给予补助。

  Q不同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有几个级别?

  A:参保人在住院期间的费用,有5种起付标准:即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定点机构)为200元;一级(含未定)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900元;如果费用在不同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内,则由个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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