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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谈判可请“指导员”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吴质)工资分配产生分歧,可请工资协商指导员出面谈判。记者昨从省总工会获悉,我省将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区域内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据介绍,工资协商指导员可全程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为职工方提供相关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持证工资协商指导员可受委托成为职工方的首席代表,与企业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协商会议主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对工资协议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今年9月,将定为我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由省总工会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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