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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5:35  华龙网-重庆晨报

  学习国家赔偿法(九)

  主办: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的标准(一)

  国家赔偿方式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和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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