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15日讯(记者孙乐明)今天下午,在省农垦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充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周经慈代表哥哥领取了2万多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充救助金。周经慈哽咽着说,他哥哥周经绪今年53岁,被诊断为白血病后做了7次化疗,两年来已花费近40万元的治疗费。周经慈说,今天的补充救助金,就像是雪中送炭。
据悉,省农垦专门设立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充救助基金,每年都将拿出500万元,对患重大疾病的职工进行补充救助,该救助金由省农垦工会负责管理。该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垦区2009年重大疾病患者,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救助。职工大病救助中心共收到申请救助材料360份,经过六部门层层审查,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293份,发放救助金107万元。
根据相关救助办法,凡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农垦系统在职在册职工(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及退休人员,均适合本办法。办法还规定了适用的重大疾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重要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手术或介入治疗)、脑出血、脑梗塞发生瘫痪等九种重大疾病。
凡是住院治疗费用符合以上条件及相关医疗目录,并经医保结算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进入医疗补偿救助金支付范围。患者按超出部分可获得50%到70%不等的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此举是海南农垦改革发展过程中,实行的又一重要民生举措。省农垦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海南农垦改革的深入,今后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将更多地惠及民生,造福垦区广大职工群众。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省政协副主席、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张力夫,出席救助金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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