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多年前,中央就在全国叫停了福利分房。2006年,国务院再次发文严厉制止。然而,陕西省质监局却违规拨款1.8亿元建了近500套住宅,并已分配完毕,局领导全分了163平米的大房。
陕西省质监局新盖的住宅大楼在与西安交大一墙之隔的咸宁路30号。两栋32层一栋22层共494套房子已经落成。对国家严禁分福利房、集资建房的政策,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表示他并不了解。
陕西省质监局基建办主任给这近500套房子定性是集资建商品房。然而,商品房显然不会分为局长房和处长房,省直机关也不该变成开发商。更何况这里每平米2700元的房价还不到西安市均价5800元的一半。如果说建的是经济适用房,那么,省直机关能建经济适用房吗?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处长相晓东在接受采访时说,经济适用房的前提必须是企业,第二必须是自有土地。按照相关政策,163平方米一套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的。
对此,陕西省质监局基建办主任说,“这个项目是批给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招待所的项目,而招待所是个企业。”但这个说法在记者调查中很快漏洞百出。质监局招待所早已停业多年,房子早出租给了别人,而且这个招待所只有11名员工。这些大楼的建设费用是通过陕西省质监局拨款到基建办的。
从建设用地上来看,这地是国家拨给省质监局的办公用地,但省质监局却把办公用地转给了企业性质的招待所。在调查中,记者没有见到这土地转移的法律手续。
经了解,现在质监局集资已达1.8亿。事实上,这三座大楼已分配完毕,局领导全分了163平米的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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