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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部分车辆保管点电动车收费不规范 仍收取1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6:47  广西新闻网

  南宁市部分车辆保管点对电动自行车收费还不规范

  新规统一收5角 有人仍在收1元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肖世艳)从7月15日起,南宁市开始执行统一规范的“三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该标准,电动自行车从当日起,白天7时~19时停放收费统一为0.5元/辆·次。这一政策的执行情况如何?7月15日,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派出4个检查组,分片区进行巡查。结果发现,大多数保管点均已按标准收费,但是,明码标价工作不规范,少数保管点仍按原标准在收费。

  多数保管点未明码标价

  当日上午,记者随检查组来到万达广场,该广场附近的车辆停放保管大多由兴宁区民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在昊天车辆保管点,检查人员没有看到悬挂明码标价牌,便问道:“停电动自行车多少钱?”

  “每辆每次5角。”保管员说。

  “为什么没有明码标价?”

  “因为统一制定的新标价牌还没有做好,所以就没有悬挂旧的标价牌了。”

  “没有明码标价牌不能收费,车主也可以拒绝交费。”检查人员表示,保管员要将电动自行车的收费标准进行修改后,马上公示出来。

  在格兰云天大厦的车辆保管点,保管员对于收多少钱、公司负责人姓名、电话等,一律称自己是新来的不知道。检查人员说,如果今后仍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将按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在随后检查的几个车辆停放保管点,都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检查组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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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有人收取1元保管费

  在当天上午检查的10多个保管点中,大多数保管点虽未明码标价,但对电动自行车收费都执行了新规定,少数保管点以不知道为由,仍按1元钱的标准收费。

  上午11时30分左右,在梦之岛国贸中心车辆保管点,保管员仍收取1元保管费,一名停车的市民据理力争,保管员最终退回了该市民0.5元钱。

  “今天你们都是按多少钱来收电动自行车的保管费?”记者问其中一名女保管员。

  “1元钱。”保管员称。

  “你不知道今天执行新的收费政策吗?”记者又问。

  “我不知道。你有问题问前面那位保管员吧。”该保管员随后不再回答记者的问题。另一名男保管员面对询问,面无表情地答道:“别问我,你问那个人,我什么都不知道……”

  前两名保管员所指的“知情人”名叫刘秀欢,是青秀区新竹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保管员。

  “你知道今天电动自行车收费白天0.5元/辆·次吗?”

  “我知道。不过,我以为今天是14号,所以按1元的标准收费。”该保管员答道。

  经检查,该保管点的标价牌上,只有自行车和摩托车的收费标准,没有标识电动自行车。检查人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部分车主不知收费新规

  当日,记者随机采访了近20位电动自行车车主,有一半以上的车主表示还不知道该规定。当记者告诉一名车主即日起电动自行车停放白天只收0.5元钱时,该车主连声称好,并记下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表示如果仍有保管点按1元钱的标准收费,将向价格部门举报。

  据南宁市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周志德介绍,南宁市“三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集中检查将延续至7月25日,检查的范围包括市区内商业中心和主要路段的停车场(点),主要检查“三车”停放保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和收费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认真整改,严格执行规定的标准,做好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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