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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建32个法援联系点 畅通法援机构间信息互通渠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7:22  法制日报

  本报包头7月15日电记者周斌为更好地了解基层情况,畅通部与省(区、市)、地(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工作信息互通渠道,司法部决定在全国18个省(区、市)选择确定32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这在我国法律援助史上尚属首次。这是记者今天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会议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应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本地区法律援助事业的深入发展;应及时反映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完成法律援助工作司专题调研任务和专题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从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实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着手推动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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