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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违规以采代探 五股东被判处徒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7:4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15日讯记者郄建荣湖南省安化县胡家欣荣煤矿因以采代探,经安化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该煤矿股东袁注兵、刘运桃、袁奠川、刘胜全等违法责任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2005年5月,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清塘铺镇胡家欣荣煤矿取得勘查许可证。该矿不按照勘查设计方案实施勘查,在2007年5月至2008年11月期间,擅自以采代探,构成了违法采矿事实。其间,安化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后,多次责令其停止违法采矿行为,但该煤矿拒不停止开采。安化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依法鉴定,违法采矿3279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34.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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